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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孙敏)6月5日,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团风县法院和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共同签署《共建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
据了解,大崎山坐落于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贾庙乡东北部,海拔逾千米,素有鄂东泰山之誉。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753.36h㎡,地处大别山南麓、长江北岸,是以保护森林植被和珍稀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
区内有高等维管束植物168科581属1119种,区内陆生脊椎野生动物4纲25目71 科156属233种,森林覆盖率达 82.98%,是一座大型的“天然氧吧”,也是2座国家大型水库——武汉市新洲区道观河水库和团风县牛车河水库的源头。
团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刚、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主任程亚武出席揭牌仪式。团风县法院和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共同签署《共建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团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刚表示,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是法院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和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的重要载体,团风法院将以司法利剑守护大崎山的绿水青山。
下一步,团风县法院将以共建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契机,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庭审观摩、以案说法、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环境资源保护、支持环境资源司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问题,为大崎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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