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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开元4月14日公告,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华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0102.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18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同日,公司披露,江勇、江胜、赵君、中大瑞泽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3年4月13日到期,江勇、江胜、赵君、中大瑞泽于2023年4月1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4月14日,蔡志华与江勇、江胜、赵君、中大瑞泽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江勇、江胜、赵、中大瑞泽将其持有的公司49,487,0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0%)的表决权委托给蔡志华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江勇变更为蔡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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