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26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湖北超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年 11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2年 7月 1日至 2022年 11月 28日,首次公开披露时公司上市不足 6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交易时间 | 买入合计(股) | 卖出合计(股) |
1 | 胡鹏 | 20220701至 20221013 | 1700 | 1387 |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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